• 暨南大学创业学院

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实战研修班(第三期)在东莞成功举办!

暨南大学创业学院 2019-04-16

首页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暨南大学港清‘优秀香港籍学子创新创业奖励计划’的通知

2024-03-13

创业学院


为鼓励和支持在我校就读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有志于创新创业香港籍本科生在内地发展创业港清新力量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暨南大学港清‘优秀香港籍学子创新创业奖励计划’(简称“港清奖学金”),具体评审要求如下:

一、 奖励名额及金额

1. 全校共评选12名学生,资助金额分两个档次,其中一等奖4名,10000元/人,二等奖8名,5000元/人

二、 评选对象

1. 在校香港籍全日制本科生

2. 参加暨南大学创业学院组织的创业训练营或已入驻暨南大学WE创港澳台侨青年众创空间的项目团队成员优先

三、 评选条件和要求

1. 在校香港籍全日制本科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有良好品德,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

4. 学习勤奋,上一学年无课程考试或考核不及格记录

5. 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一经发现不诚信行为,将取消资格,并要求返还助学金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

2)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院系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评审委员会认为其他不适宜获得奖学金的情况。

四、 评选流程

1. 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港清“优秀香港籍学子创新创业奖励计划”申请审批表》,打印并提交至石牌校区曾宪梓科学馆603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 创业学院审核。学院按照评审条件,严格审核学生申报资格及材料的真实性,确定学生参评资格。

3. 评审委员会评审。创业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并召开奖学金评审会,入选学生上台发言。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材料与实际表现确认获奖名单及档次。

4. 名单公示。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确定合格的获奖学生名单,创业学院在网站公示5天。创业学院将公示后的获奖学生名单和所有申请材料于3月22日前报送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校友楼402)。

五、 学金发放与管理

1. 学金发放:由基金会通过转账的形式向学生发放奖学金。

2. 资格的取消:学生实际情况与申报材料不符或发现学习不努力、品行不好的,学校可终止奖学金获奖资格。

3. 如对该项学金的申报有疑问或异议或有举报,请致电创业学院办公室,电话:020-85227931。

暨南大学创业学院

2024年3月13日

附件1:港清“优秀香港籍学子创新创业奖励计划”申请审批表.docx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601号 暨南大学
85220766/85227931